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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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3执8154号

曹刚鹏:

被执行人危险驾驶罪罚金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113刑初1257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曹刚鹏向本院提供其已于2019年12月2日缴纳罚金的凭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815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6月29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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