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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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3执8154号 曹刚鹏: 被执行人危险驾驶罪罚金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113刑初1257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曹刚鹏向本院提供其已于2019年12月2日缴纳罚金的凭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815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6月29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