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本院减半收取587.5元(原告已预交587元),因减少诉讼请求及撤诉本院应收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余562元本院退还原告***。

裁判日期 2021-06-22
发布日期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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