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乐欣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广州时分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广州时分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乐欣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000元;

二、驳回原告广州乐欣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90元,由原告广州乐欣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负担645元,由被告广州时分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7
发布日期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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