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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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3806.3元(以53806.3为限,具体冻结金额以实际冻结金额为准),冻结期限为12个月。 需续行冻结,请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其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