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3806.3元(以53806.3为限,具体冻结金额以实际冻结金额为准),冻结期限为12个月。

需续行冻结,请在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其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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