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从2020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原告***对被告***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毕节市七星关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黔(2018)毕节市不动产权第××号)享有抵押权,对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2900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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