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从2020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原告***对被告***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毕节市七星关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黔(2018)毕节市不动产权第××号)享有抵押权,对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2900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