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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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合肥谦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36456.12元[其中支付车辆贷款34462.72元、利息损失1302.22元(以16856.78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2%计算,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利息损失为938.36元;以17605.94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2%计算,自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利息损失为363.86元),负担案件执行费442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