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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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郭成军要求将位于西安市碑林区XX号XX花园(翡翠明珠)小区第四幢2单元1层20102号房屋一套的确认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郭成军要求将位于西安市碑林区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层XX号房屋登记至原告名下的诉讼请求。 诉讼费8498元、保全费2920元,由原告郭成军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