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泗洪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泗洪县冯旭家具门市部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891执1629号 张翠萍、曹运树 华隆置业(淮安)有限公司: 张翠萍、曹运树与华隆置业(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20)苏0891民初4133号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标的为:1、华隆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5000元。案件受理费343元由原告自愿负担。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提取了华隆公司的案款,从中支付申请人35000元,扣缴本案执行费425元。至此,张翠萍、曹运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91民初4133号法律文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7-15 |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