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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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特逸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追加***、***、***为(2020)渝0114执恢801号案的被执行人,并在各自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当事人对执行法院作出的追加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