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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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105民初638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105民初638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三、***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借款本金40965元及利息(利息以4096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四、***对***所欠***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受理费188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44元,由***、***承担。二审受理费5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