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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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无锡车手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坐落于泰兴市的不动产或其他等值财产(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动产的期限为两年、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