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淄博华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 北京中通财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中通财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银行存款568999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淄博华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