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沧州市云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泊头市首进木质品有限公司、李凤莲、***的银行存款13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期限为银行存款一年、动产二年、不动产三年。 案件申请费1170元,由沧州市云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