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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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20)苏0412民初764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2万元及该款自2020年7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负担920元,由***负担2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负担1840元,由***负担4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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