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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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231038.74元[其中支付借款本金214259元,利息7255.46元(以214259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4日起,按年利率6%的标准暂计算至2021年2月4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762.28元(以214259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0日起,按日利率0.0175%的标准暂计算至2021年2月4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执行费3155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4207元、公告费40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