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0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在昵称为“我咩你一下你敢答应吗”(UID:6045742314)的微博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为连续三日(声明内容需经本院核准,如被告***拒不履行该义务,本院将选择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负担);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0元;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0元,由原告***负担604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126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传票的260元,公告送达判决书的费用以票据实际金额为准)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7-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