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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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马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60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6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1年4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1年4月20日起计算至本金偿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8元,减半收取654元,由被告马涛负担650元,原告***负担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