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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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止到2021年2月19日尚欠借款本金24,599元及利息1,609.93元,共计26,208.93元。及截止2021年2月20日起至该笔贷款实际偿清之日止按逾期利率15.0069计算产生的逾期利息、复利。 申请费152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