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15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2,914.551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书记员沈珺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7-13
发布日期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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