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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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2,914.551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书记员沈珺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