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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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成宏热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登记于第三人***名下的北京成宏热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的2万元出资额为原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北京成宏热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