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口艾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家口艾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剩余保证金人民币32057836.66元、利息(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律师费1550000元、仲裁费223524.26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家口艾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的保底收益4999999.33元、违约金(自2021年3月10日起算,以日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家口艾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张家口艾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