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北京新发地中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新发地中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偿还的投资本金200000000元、投资溢价款18085450.01元(截止2016年4月14日止)、违约金(以20000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4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暂计至2020年10月31日为140424109.59元)、公证费717019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新发地中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北京新发地中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18 |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