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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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791,132元,冻结期限一年,或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查封申请人***名下的坐落于开发区第五大街80号B区302室房产一套,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