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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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5民初2514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9)粤0605民初2514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907.1元,由***负担302元,秦汉新城***百货店、***负担3605.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420.32元,由***负担7210.16元,秦汉新城***百货店负担7210.1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