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英德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欠原告广东英德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4081.9元,罚息(即逾期利息)797.3元,复息87.02元(自2020年11月19日起的罚息、复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方式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上述欠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付清; 二、被告***对第一判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案受理费1199.66元、保全申请费【(2020)粤1881财保76号】1043.37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