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苏0621民初185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条件,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21-07-09
发布日期 2021-07-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