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禹州市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恒达富士河南电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843.30元,禹州市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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