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25490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查封财产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负责看管。从查封财产裁定送达之日起5日内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财产,偿还债务。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