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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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惠康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05执1768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西鸿达易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乐杰勋合同纠纷一案,经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的(2020)桂0305民初23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乐杰勋已履行完毕,(2020)桂0305民初239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广西鸿达易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桂0305民初239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