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汾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汾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1034执7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西县支行(申请执行人),王建祥(被执行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西县支行与王建祥银行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72.7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72.79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西县支行(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西县支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晋1034民初185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5-24
发布日期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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