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20年6月25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2507.1元(93.41m?×2.2元/月/m?×12月+93.41m?×2.2元/月/m÷30天×6天);

二、驳回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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