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县支行
正定县家居木业协会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正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县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311元,退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县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递交,或邮寄至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河北省正定县,收件人: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邮编:050800)。

裁判日期 2021-06-21
发布日期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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