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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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车站支行 |
类型 | 执保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保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冀0826执保484号 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黑山嘴镇窄岭村民委员会2021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常建春、苗艳宇、苗艳跃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常建春、苗艳宇、苗艳跃名下银行存款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苗艳跃在承德银行的62×××24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62×××89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对被申请人常建春在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62×××52、52×××07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对被申请人苗艳宇在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62×××61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62×××84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55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3533.13元。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