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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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4105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5元,减半收取1652.5?元,由原告***负担1114.5元,由被告***负担5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按本判决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