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蚌埠市三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置业(淮南)有限公司
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安建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蚌埠市三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款704674元,逾期利息7663.33元,共计712337.33元;

二、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蚌埠市三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填充墙拆除、清运、复建费用266802.05元;

三、驳回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蚌埠市三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58元,由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800元,由蚌埠市三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0658元;反诉费5729元,由蚌埠市三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199元,由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4530元;鉴定费15900元,由淮南市恒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24
发布日期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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