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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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支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承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承德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冀0821执保44号 申请执行人朱亚东。 被执行人窦玉林。 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支公司。 被执行人李素辉。 朱亚东申请窦玉林等财产保全一案,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821财保1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朱亚东于2020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了保全,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821财保13号民事裁定书执行保全完毕。 审判员 赵立新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周建新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