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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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商州区人民法院(2018)陕1002民初318号民事判决第一条,维持第二条; 二、限***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以馨苑大厦商住楼合伙项目的资产向***退还剩余股金3008190元,第三人***、***、***予以配合;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负担16800元,***负担3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负担16800元,***负担3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