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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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四旦汽修厂 高平市东城街街道办事处小北庄社区居委会 高平市世纪星农林花卉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高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高平市四旦汽修厂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原告高平市四旦汽修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