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81执1381号

申请执行人张燕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暴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高平市。

申请执行人张燕莎与被执行人暴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晋0581民初301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暴雨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张燕莎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判决款,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6-08
发布日期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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