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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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信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徐州信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22659元(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0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徐州信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