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英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2907.17元及利息(从2020年6月25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利息以本金82907.1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利息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本案受理费1879.48元,由原告***负担943.14元,被告***负担936.34元;保全费988.53元,由原告***负担139.46元,被告***负担849.0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8
发布日期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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