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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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000元、在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924元。 二、被告岢岚县远通运业信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264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完毕。 如果未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岢岚县远通运业信息有限公司负担。 判 决 主 文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期满不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否则,本院将根椐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当事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逾期不申请,本院将视为放弃权利。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