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梅州东山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2021)粤1402民初23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213.25元(已由被上诉人郭裕县、***预交),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426.5元(已由上诉人梅州东山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预交),由被上诉人郭裕县、***负担2426.5元。在本判决生效后,由本院退回2426.5元给上诉人梅州东山谷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2426.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30
发布日期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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