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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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2018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款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12.5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