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财付通账户085e9858ef3531fba7eed3a9b@wx.tenpay.com存款6577.6元、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11存款487840.64元、中国建设银行账户62×××41_156_1存款27807.21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60×××74存款3982.08元和账户62×××4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17×××97存款1676.51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的豫C×××××车辆的查封(扣押);

三、解除对***名下位于涧西区洛市房权证(2007)字第X384931号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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