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7-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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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唐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唐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328执恢148号

赵君辉、曲金梅:

赵君辉、曲金梅与常一博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将该案案款转付给常一博。

至此,常一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328民初26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刘松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张凯森

裁判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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