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阳万凯置业有限公司 南阳祥瑞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南阳万凯置业有限公司、***、***、南阳祥瑞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2万元、利息2133623元及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以172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629元,减半收取18814.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3814.5元,由被告南阳万凯置业有限公司、***、***、南阳祥瑞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1-06-20 |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