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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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5373.28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1468.3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