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天元通商贸有限公司
运城益沣源肥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2020)晋0802民初6721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二、变更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2020)晋0802民初672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运城益沣源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山西天元通商贸有限公司货款276214.51元及利息(以276214.51元为本金,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自2015年11月16日起付至款付清之日止)。

二审案件受理费5774元,由运城益沣源肥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05
发布日期 2021-07-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