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承德卓筑商砼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承德卓筑商砼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医疗费、住院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费、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200611.85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10.00元,减半收取计2155.00元,由被告承德卓筑商砼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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